彰化法院 113孟49091

彰化縣鹿港鎮永安段2350地號

特拍 點交 得標 720.8888萬
6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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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5.1
保證金:
129
總坪數:
720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720 坪
總現值:
666.4 萬
拍後增值:
21.3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鹿港鎮 永安段 2350地號,面積 2,380 m2,持分 1/1,645.1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1/26,總底價 1,260萬,保證金 252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4/12/17,總底價 1,008萬,保證金 201.6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3拍,2025/1/7,總底價 806.4萬,保證金 161.3萬,坪單價 1.1萬/坪,停拍
停拍,2025/1/3,停拍
3拍,2025/8/5,總底價 806.4萬,保證金 161.3萬,坪單價 133.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土地現由共有人作農耕使用,惟投標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 拍定後得點交。
2.
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 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 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提出租約、現耕證明等證據。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 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 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 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3.
民法第824條第7項: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 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鹿港鎮 永安段 2350地號
2,380 m2 × (1/1) × 2,800 元 - 645.1 萬元
= 2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7
1拍 不點交
229.6 坪 / 8,800 萬
2025/9/24
2拍 不點交
9.5 坪 / 25.6 萬
2025/9/10
3拍 不點交
6.9 坪 / 3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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