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396-5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 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 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2.
本件396-5地號土地上另有雜木林,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 拍定人自理。
3.
拍賣之396-5地號土地,地籍圖之計算面積與土地謄本之登記面積不符,拍 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拍定價金。
5.
本件分4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