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莊49744

彰化縣溪州鄉新下霸段66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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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22 ~ 2025/07/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4.8
保證金:
41
總坪數:
94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94 坪
總現值:
174 萬
拍後增值:
-3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溪州鄉 新下霸段 662地號,面積 3,190.3 m2,持分 1/12,172.8 萬
2.
彰化縣 溪州鄉 新下霸段 663地號,面積 538.6 m2,持分 1/12,3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8,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5/3/18,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2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5/4/15,總底價 204.8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建物未在拍 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 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
3.
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 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 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 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若共有人對前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 人對其他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 金無息退還。
4.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 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六、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 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 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溪州鄉 新下霸段 662地號
3,190.3 m2 × (1/12) × 5,600 元 - 172.8 萬元
= -23.9萬元
2.
彰化縣 溪州鄉 新下霸段 663地號
538.6 m2 × (1/12) × 5,600 元 - 32 萬元
= -6.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2拍 點交
1,145.4 坪 / 824.8 萬
2025/7/2
2拍 點交
111.8 坪 / 72.6 萬
2025/7/2
2拍 點交
326.5 坪 / 207.2 萬
2025/7/2
2拍 部分點交
613.8 坪 / 422.4 萬
2025/7/1
特拍 點交
58.1 坪 / 75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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