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86地號三筆土地相鄰,83地號土地未臨路,現為空地;
3.
86地號臨路,85地號土地上有三合院坐落,部分為空地,86地號上有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
4.
86地號土地為中西路一段522巷22號建物(即暫編169建號)坐落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由共有人使用。據債務人稱,中西路一段522巷22號建物現無人居住。土地、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非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5.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均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或建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買受,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應買。
7.
169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地之相關危險。且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69地號土地(非本件拍賣標的)3‧27平方公尺,其占有使用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評估注意。
8.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壹拾柒萬參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