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乾32644一

彰化縣溪州鄉庄北段95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39.2
  • 69 點閱
  • 1 列管
  • 2025/10/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9.2
保證金:
67.8
總坪數:
607.6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607.6 坪
總現值:
301.3 萬
拍後增值:
-3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溪州鄉 庄北段 955地號,面積 269.7 m2,持分 1/3,16.6 萬
2.
彰化縣 溪州鄉 庄北段 956地號,面積 1,831.2 m2,持分 1/1,307.2 萬
3.
彰化縣 溪州鄉 庄北段 958地號,面積 262.6 m2,持分 1/3,15.4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17,總底價 530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5/10/8,總底價 424萬,保證金 84.8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三筆相 連,部分為農田、果園,部分為通道。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 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 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 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六、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因編號1土地為 通行道路,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編號1至3土地一併買受。
6.
本件土地依登記謄本之記載:「彰化縣政府八八彰府地用字第80341號非都 市土地使用分區調整公告確定」,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溪州鄉 庄北段 955地號
269.7 m2 × (1/3) × 1,500 元 - 16.6 萬元
= -3.2萬元
2.
彰化縣 溪州鄉 庄北段 956地號
1,831.2 m2 × (1/1) × 1,500 元 - 307.2 萬元
= -32.5萬元
3.
彰化縣 溪州鄉 庄北段 958地號
262.6 m2 × (1/3) × 1,500 元 - 15.4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5
3拍 不點交
84.9 坪 / 230.4 萬
2025/11/5
特拍 不點交
9.9 坪 / 94.1 萬
2025/11/5
特拍 點交
1,145.4 坪 / 593.9 萬
2025/11/5
特拍 點交
111.8 坪 / 52.3 萬
2025/11/5
特拍 點交
326.5 坪 / 149.2 萬
2025/11/5
特拍 部分點交
613.8 坪 / 304.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溪州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