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平120一

彰化縣溪州鄉大庄段76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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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1
保證金:
9.8
總坪數:
32.6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32.6 坪
總現值:
40.9 萬
拍後增值:
-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溪州鄉 大庄段 767地號,面積 147.6 m2,持分 1/2,35.8 萬
2.
彰化縣 溪州鄉 大庄段 770地號,面積 163.4 m2,持分 2069/10000,13.3 萬
法院筆錄 (5)
2.
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67地號土地上有一棟2層樓未保存登記建物占用;770地號土地為巷道用地,供行人車輛使用。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未實際使用現場土地,現場土地均由共有人使用。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上述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4.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6.
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各共有人應有部分比例定承買範圍。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溪州鄉 大庄段 767地號
147.6 m2 × (1/2) × 3,800 元 - 35.8 萬元
= -7.8萬元
2.
彰化縣 溪州鄉 大庄段 770地號
163.4 m2 × (2069/10000) × 3,800 元 - 13.3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4
1拍 部分點交
48 坪 / 8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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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不點交
193.3 坪 / 10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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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7.5 坪 / 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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