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是拍賣屏東縣枋寮鄉德興段148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該筆土地現為鋪設柏 油之道路,拍定後不點交,上開屏東縣枋寮鄉德興段148地號土地位於標別1之 屏東縣枋寮鄉德興段147地號土地前。
2.
本件雖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惟本件拍賣土地現況係道路,且使用分區 係人行步道用地,因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 土地共有人於拍定後對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應另循實體訴訟程序解決。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人行步道用地(符合都市計劃法 規定為依法得徵收而尚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