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3屏金職辰386二

屏東縣新園鄉後厝路14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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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14 ~ 2025/07/13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152.8
保證金:
30.6
總坪數:
17.7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公告建坪:
17.7 坪
總現值:
70.8 萬
拍後增值:
-3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7.7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1046-1地號,面積 1,041 m2,持分 1/8,59.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1054地號,面積 730 m2,持分 1/8,4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屏東縣新園鄉後厝路14號,建號 167,持分 1/2,32 萬
1樓層:117.06 合計:117.06 (1層樓加強磚造)
2.
屏東縣新園鄉後厝路14號,建號 增建,持分 1/2,19.6 萬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22,總底價 238.5萬,保證金 47.7萬,坪單價 13.5萬/坪,流標
2拍,2025/2/19,總底價 190.8萬,保證金 38.2萬,坪單價 10.8萬/坪,流標
2拍,2025/3/12,總底價 190.8萬,保證金 38.2萬,坪單價 10.8萬/坪,流標
3拍,2025/4/9,總底價 152.8萬,保證金 30.6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本件拍賣之
2.
1046─1地號土地及其上合併拍賣之167建號建物,現由他共有人占有使用,渠等有無分管約定不明,且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又實際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前往查明。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伍拾貳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本件建物為農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1項、第3項之規定,投標人應無自用農舍,否則得標後無法辦理登記,投標人須自行負責。
6.
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又本件土地與建物共有人不相同,如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房屋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基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購須土地與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另他應有部分為公同共有時優先承買權之行使,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始得為之。(99台上1469判決、100台抗106裁定)。
7.
本件
8.
1046─1地號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且已興建農舍,請應買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本件得由債務人於拍賣期日前具狀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指定者,依拍賣公告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12.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1046-1地號
1,041 m2 × (1/8) × 3,200 元 - 59.6 萬元
= -18萬元
2.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1054地號
730 m2 × (1/8) × 3,200 元 - 41.6 萬元
= -1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5/27
1拍 點交
17.4 坪 / 444.5 萬
2025/5/28
2拍 不點交
5.4 坪 / 3.2 萬
2025/5/29
2拍 不點交
45.1 坪 / 144 萬
2025/5/28
3拍 不點交
99.8 坪 / 215.1 萬
2025/6/5
特拍 不點交
22.1 坪 / 115.8 萬
2025/5/22
特拍 不點交
42 坪 / 3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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