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為鄉村道路,為約5米寬之U型地 形。
2.
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地上物、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 用情形以鑑界為準,並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 後不點交。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有無臨路,曾否協議價購,或 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 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 明。
4.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