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康77189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160-28地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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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6 ~ 2025/08/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3
保證金:
5
總坪數:
0
坪單價:
786.6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總現值:
0.1 萬
拍後增值:
-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 160-28地號,面積 41,906 m2,持分 1/410000,0.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物品 (1)
1.
真龍殿骨灰室塔位使用權,1室,24 萬,所在位置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權狀編號:LYD4286723、已選位、已繳管理費、已使用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8,總底價 36.5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180.5萬/坪,流標
2拍,2025/4/8,總底價 29.4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950.9萬/坪,流標
3拍,2025/5/6,總底價 24.3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786.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一160-28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 後不點交。民國114年1月1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上有第三人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納骨塔建物。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 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塔位使用權係拍賣使用納骨塔位之權利,並非拍賣建物所有權,拍定後不 點交。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2年7月26日函稱債務人所持有塔位 商品已完款、已選位、已繳管理費、已使用,拍定後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 宜,買受人需向本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位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 需選位時一併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需依本公司公告之當時收費標準繳交; 土地持分過戶手續由買受人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上開不動產及塔位使用權分別標價,合併應賣。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43,200元。
4.
無抵押權登記。
5.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民國114年5月16日起至114年8月 15日止。)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 160-28地號
41,906 m2 × (1/410000) × 7,900 元 - 0.3 萬元
= -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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