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二層樓房坐落。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 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秀水鄉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住宅區。
4.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土地上之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惟須提出其符合前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能准許。如就優先承買 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