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3誠61335一

嘉義縣民雄鄉江厝店段興中小段5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7.9
  • 116 點閱
  • 0 列管
  • 2025/4/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29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9
保證金:
5.6
總坪數:
28.2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28.2 坪
總現值:
49.4 萬
拍後增值:
2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Becky.楊
Becky.楊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民雄鄉 江厝店段興中小段 56地號,面積 1,306 m2,持分 1/14,27.9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3/11,總底價 43.5萬,保證金 8.7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5/4/1,總底價 34.8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拍賣之56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 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 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
2.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租地建屋情形,依照土地法第104條,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 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3.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拍 賣,於拍賣之價金足敷清償本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 之順序。
4.
本件拍賣之56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 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依強制執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 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 際現況,請審慎投標,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民雄鄉 江厝店段興中小段 56地號
1,306 m2 × (1/14) × 5,300 元 - 27.9 萬元
= 2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5/14
3拍 不點交
4.2 坪 / 4.1 萬
2025/4/29
3拍 不點交
138.9 坪 / 20.3 萬
2025/5/1
特拍 不點交
2.7 坪 / 45.4 萬
2025/5/1
2拍 點交
227.5 坪 / 81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嘉義縣民雄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