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3助東1796

嘉義縣民雄鄉民農段68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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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8.5
保證金:
13.7
總坪數:
11.4
坪單價:
6萬/坪
持分地坪:
11.4 坪
總現值:
29.4 萬
拍後增值:
-3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鄧賢武
鄧賢武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慶不動產
地 址:600嘉義市林森東路43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民雄鄉 民農段 688地號,面積 1,508.8 m2,持分 1/40,68.5 萬
(住 )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拍賣之688地號土地上未臨路。且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 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 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
6.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租地建屋情形,依照土地法第104條,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 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7.
本件拍賣之688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 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請審慎投標。依強制執行法,買受人就拍 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 亡..等)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民雄鄉 民農段 688地號
1,508.8 m2 × (1/40) × 7,800 元 - 68.5 萬元
= -3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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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8
1拍 不點交
280.4 坪 / 23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5.7 坪 / 125.8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4.2 坪 / 3.3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550.2 坪 / 2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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