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乾63288三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段716-1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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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4
保證金:
11.7
總坪數:
55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55 坪
總現值:
163.6 萬
拍後增值:
10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716-10地號,面積 242.4 m2,持分 3/4,58.4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3/19,總底價 114萬,保證金 22.8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91.2萬,保證金 18.2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5/4/30,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應買,2025/5/8~2025/8/7,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1.3萬/坪,停拍
停拍,2025/5/20,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716-10地號上有鐵皮屋、磚 造平房、部分巷道。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中。依鑑價報告所載, 本件716-10地號現況地上為平房及巷道使用,臨接約3米寬彰新路四段160巷。
2.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 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建物、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 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 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4.
優先承買權: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2.土地上之建物所 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之規定者, 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 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716-10地號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土地使用 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716-10地號
242.4 m2 × (3/4) × 9,000 元 - 58.4 萬元
= 10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9.4 坪 / 50 萬
2025/6/19
1拍 部分點交
45 坪 / 130 萬
2025/7/3
3拍 不點交
19.5 坪 / 89.6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3.3 坪 / 1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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