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土地部分為新屋區大坡村8鄰三角堀143號之建物佔用, 部分為新屋區民有二路二段193巷72號建物後段佔用,部分為新屋區民有二路二 段193巷75號建物佔用,部分為新屋區民有二路二段193巷
2.
88號建物佔用, 部分為88號門前道路用地,另有部分為一層水泥鐵皮建物現作雞舍使用之建物 佔用,及一層磚造建物,現為堆放雜物使用,部分為雜林。
3.
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 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 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