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3勇18083甲

南投縣信義鄉青雲段838-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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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6 ~ 2025/08/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7
保證金:
9
總坪數:
73.7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73.7 坪
總現值:
85.3 萬
拍後增值:
4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信義鄉 青雲段 838-2地號,面積 42 m2,持分 1/2,3.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南投縣 信義鄉 青雲段 840地號,面積 530 m2,持分 42/100,4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20,總底價 69.6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5/4/10,總底價 55.7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5/5/8,總底價 44.7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838-2地號土地上有水塔,鄰地建 物有無占用須鑑界始能得知;840地號土地與838-2地號相鄰,部分空地,部分 為二棟建物坐落,土地東側500公尺範圍內有地利第
2.
二公墓。債權人代理人 則表示:土地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等語。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 拍定後均不點交。
3.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本件甲標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 後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六、甲標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 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本件甲 標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土地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仍須就其餘未經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之部分買受或承 受。
5.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 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 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6.
甲標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最近一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附於投標書內)。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信義鄉 青雲段 838-2地號
42 m2 × (1/2) × 3,500 元 - 3.9 萬元
= 3.5萬元
2.
南投縣 信義鄉 青雲段 840地號
530 m2 × (42/100) × 3,500 元 - 40.8 萬元
= 3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9
1拍 不點交
360.3 坪 / 20.2 萬
2025/6/26
2拍 不點交
969.5 坪 / 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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