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於民國113年12月13日查封時,屋內有一廳一廚三房二衛,為空屋未擺放傢俱,屋內牆壁有 些許壁癌。
3.
本件2052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 投標人注意。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 行承擔拆除之危險。 六、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 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4.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後者,以抽籤定其 得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