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溫34694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段49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1
  • 116 點閱
  • 2 列管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0 ~ 2025/09/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1
保證金:
2.9
總坪數:
3
坪單價:
4.7萬/坪
持分地坪:
3 坪
總現值:
18.5 萬
拍後增值:
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斗煥段 492地號,面積 49.4 m2,持分 1/5,14.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總底價 22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7.4萬/坪,流標
2拍,2025/4/29,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5.9萬/坪,流標
3拍,2025/5/27,總底價 14.1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113年12月5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現為建物(門牌:頭 份市大成街266號)坐落基地。
2.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斗煥段 492地號
49.4 m2 × (1/5) × 18,700 元 - 14.1 萬元
= 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1,427.4 坪 / 310 萬
2025/7/8
1拍 點交
2,690.1 坪 / 1,200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69.5 坪 / 29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8.4 坪 / 10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1.4 坪 / 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頭份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