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丙946一

雲林縣大埤鄉舊庄段907-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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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3
保證金:
3.3
總坪數:
35.6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5.6 坪
總現值:
32.9 萬
拍後增值:
1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907-1地號,面積 203 m2,持分 1/6,4.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907-3地號,面積 15 m2,持分 1/6,0.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909地號,面積 732 m2,持分 1/9,11.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16,總底價 25.1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20.2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6萬/坪,停拍
停拍,2025/5/6,停拍
2拍,2025/6/4,總底價 20.2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07-3地號為巷道空地,907-1及909地 號上有數未保存登記建物及部分空地。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 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 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 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 該共有土地或建物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 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 有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之。
6.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907-1地號
203 m2 × (1/6) × 2,800 元 - 4.7 萬元
= 4.8萬元
2.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907-3地號
15 m2 × (1/6) × 2,800 元 - 0.4 萬元
= 0.3萬元
3.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909地號
732 m2 × (1/9) × 2,800 元 - 11.2 萬元
= 1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1.1 坪 / 27.5 萬
2025/6/25
1拍 點交
23.9 坪 / 28.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36 坪 / 204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77.4 坪 / 117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6.4 坪 / 1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26.1 坪 / 229.2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18.4 坪 / 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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