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湘117424丙

臺南市白河區中興段100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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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2
保證金:
2.5
總坪數:
0.8
坪單價:
14.7萬/坪
持分地坪:
0.8 坪
總現值:
18.6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中興段 1007地號,面積 11 m2,持分 1/4,12.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16,總底價 19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22.8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15.2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18.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丙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 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2.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中興段 1007地號
11 m2 × (1/4) × 67,500 元 - 12.2 萬元
= 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1拍 不點交
8.6 坪 / 8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2.7 坪 / 28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12.1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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