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826地號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長有雜木,是否有經建物部分占用須 經實測才能知悉。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無單獨占有使用部分,無出租或 出借之情形,土地共有人間亦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亦未據 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且本件拍賣標的均僅為應有部分, 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3.
本件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執行費用及應扣繳 之稅捐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