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26-4地號土地上,騎樓堆放雜物,屋內佈滿滿灰 塵,似無人居住,多處牆壁、天花板均有水痕或壁癌之情形,似有嚴重漏水之情形,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無單獨占有使用部分,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土地共有
4.
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 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 瑕疵擔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 拍定。
5.
536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買受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同標其他標的一併 承買。
6.
本件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執行費用及應扣繳之稅捐時,他標 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