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所有權人郭榮華之配偶在場稱標的現為其與郭榮華居 住,該屋與隔壁15號4樓打通,各有獨立出入口,屋內有神明廳,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 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另樓下停車場須向管委會登記候 補使用,目前無所有車位。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無增建,房屋門口位置有做更改,前陽台改為 室內空間。
2.
392-1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稱係位於仁愛路27號建物旁之空地。
4.
本件係屬變賣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 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464建號建物與隔壁建物結構打通,其隔間回復相關事宜,應由拍定人於拍定後自 行與鄰屋所有權人協議處理,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