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別土地上有第三人種植之蓮霧(非本件拍賣範圍),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標別拍賣135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係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六、本標別標的為重劃區內耕地,且為共有土地,下列之人有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之次序如下:
7.
共有土地未現耕之他共有人。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須就得主張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部分拍賣之標的行使之。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