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55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段272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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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 ~ 2025/09/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8
總坪數:
5.8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5.8 坪
總現值:
16.6 萬
拍後增值:
-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大寮段 2725地號,面積 540 m2,持分 1/28,19.2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5.1萬/坪,流標
2拍,2025/4/30,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民國113年10月25日現場執行時,為竹林,為袋地,依鑑定報告,土地屬農業區。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玖萬貳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農業區,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大寮段 2725地號
540 m2 × (1/28) × 8,600 元 - 19.2 萬元
= -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47.3 坪 / 802 萬
2025/8/5
1拍 不點交
41 坪 / 488 萬
2025/8/21
2拍 點交
104.1 坪 / 640 萬
2025/8/21
2拍 不點交
20.7 坪 / 148 萬
2025/8/13
特拍 不點交
6.7 坪 / 14.4 萬
2025/8/21
3拍 點交
9.7 坪 / 4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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