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91

高雄市梓官區赤東段58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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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9 ~ 2025/09/0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31.3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31.3 坪
總現值:
91.2 萬
拍後增值:
3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赤東段 581地號,面積 2,219.6 m2,持分 56/1200,6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4)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2月18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土地上有數十棟建物(門牌赤崁南路65巷11號及鐵皮屋,65巷10號、65巷9號有兩間(二層、三層樓建物各一間),9之1號、9之2號、6號、6之5號、6之3號、6之1號),有些建物沒有門牌。復據債權人民國114年1月21日具狀陳報,土地上有建物數棟,且部分土地為高雄市梓官區赤崁南路65巷道路用地,建物門牌有高雄市梓官區赤崁南路65巷6號、6之1號、6之2號、6之3號、6之5號、9號、9之1號、9之2號、10號、11號。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位於梓官區赤東里,屬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為分別共有之土地,現況為十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赤崁南路65巷6號等)坐落,另有部分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依謄本所載,標的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請投標人注意。
7.
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4年1月21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430617300號函復,旨揭地號土地部分領有
8.
梓鄉建字第03689號建造執照及相對應
9.
梓鄉建字第07415號使用執照(基地面積3103‧07平方公尺),屬建築基地範圍一部分,內含法定空地。
10.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4.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赤東段 581地號
2,219.6 m2 × (56/1200) × 8,800 元 - 60.8 萬元
= 3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1.5 坪 / 10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8.8 坪 / 1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8.8 坪 / 28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77.1 坪 / 6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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