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債務人不在場,經第三人即承租1樓開設7-11 便利商店店長開啟1樓之鐵門,由1樓之樓梯至中山路606號2樓進行查封程序。第三人稱:查封 之1109(原6271建號)建物近5-6年已完全無人使用,也無法得知有無隔間,2樓以上均斷水斷 電。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之建物現無人使用,無出租,無增建。
3.
114年2月17日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經檢視建物無門牌號碼,但信箱內有數封不同樓 層的信件,皆載明地址為中山路606號。經管理委員會人員導引到至公路口開啟鐵門進入,目前 查封標的位於2樓,整層樓打通,並無隔間。現斷水、斷電,但靠近麥當勞處之2樓有出租予麥 當勞使用,以鐵門相隔。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建物無增建。
4.
114年3月6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建物占有使用情形無從獲悉。
5.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標的坐落苗栗市中山路606號2樓,建物規劃為10層商用大 樓,現況已荒廢閒置。本案標的坐落第2層,為市場攤位,現況為打通。
6.
114年4月16日苗栗縣苗栗市公所來函稱:債務人鄭光育地上權存續期間為86年4月16日至10 6年4月15日,地上權存續期間已屆滿,債務人鄭光育已無該地上權之權利。是債務人鄭光育就 建物坐落之基地即1425地號土地已無地上權。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六、本件拍賣標的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 險自行負擔。
8.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