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3月11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苗栗市新福麗段1建號建物上有A、B、C三 棟建物(如卷附測量成果圖所示,如有參閱需要,請參閱本院公告欄揭示之拍賣公告附件或聲 請閱覽此部分資料),建號1號的A棟、C棟前方有增建;2建號建物右側及後方均有增建。債務 人稱:B棟建物現由其自行居住,其他建物及增建為供佛處、雜木林、涼亭等,並有放置骨灰 罈。購買此地後就由其經營,是開放式,現已無信眾出入,但骨灰罈處仍有人來此祭拜祖先。 又增建部分與保存登記建物內部不相通。C棟建物上有佛像;A、B棟旁均有增建。
3.
114年3月25日債權人具狀稱:拍賣建物係債務人於民國97年向法院拍賣取得使用至今,自 己沒有增建。當時其中1間在債務人拍賣取得時就有放骨灰罈,也不知何人存放,寄放起迄均不 詳,沒有書面契約,也沒有使用權源。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及建物內無自然死亡(查應指非自然死亡)之情事。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整體現況主要為坐落多棟建物(含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及增 建)、部分空地、部分雜木林即多座佛像,目前作佛寺及部分自住使用中,門牌分別為「龍岡8 之5號、龍岡8之6號」。其中龍岡8之6號(1建號)之A棟目前作寺廟使用,屋況維護普通;1建 號之B棟目前自住使用,屋況維護普通;1建號之C棟、1166建號建物目前作寺廟使用,屋況維護 普通;
5.
1168建號建物為增建,目前作寺廟使用,屋況維護普通;1169建號目前作倉庫使 用,屋況維護普通;1170建號目前作廁所使用,屋況維護普通;龍岡8之5號(2建號)、1165建 號屋況維護普通。
6.
本件拍賣建物內外佛像及建物內骨灰罈放置、占有使用情形及建物內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 特殊情事不明,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7.
1建號建物係農舍,其建物所有權應與其基地坐落一併移轉於同一人,另依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民國96年9 月4 日農授水保字096184953 號函函示,拍定人應無自用農舍始得取得本件農舍 建物所有權。請應買人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