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戊25902

雲林縣斗六市文華街21號

3拍 點交 待拍
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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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614.3
保證金:
122.9
總坪數:
59.5
坪單價:
10.3萬/坪
持分地坪:
36 坪
公告建坪:
59.5 坪
總現值:
279.7 萬
拍後增值:
-29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3.3 坪
附建坪:
36.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海豐崙段海豐崙小段 408-11地號,面積 119 m2,持分 1/1,576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雲林縣斗六市文華街21號,建號 44,持分 1/1,15.1 萬
一層:72.25騎樓:4.83合計:77.08 (一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2.
雲林縣斗六市文華街21號,建號 44-4,持分 1/1,23.2 萬
合計:0.0 住宅1層加強磚造、鐵架錏板造38.96,住宅2層加強磚造、鐵架錏板造80.63,合計119.59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23,總底價 95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16.1萬/坪,流標
2拍,2025/5/28,總底價 767.8萬,保證金 153.6萬,坪單價 12.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08-11地號土地上有44建號建物座落,44建號建物一樓作客廳、房間及餐 廳使用;二樓為增建,置有祖先牌位,中間房間亦有置床墊供人使用。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 物,據債務人(即共有人)之一陳稱拍賣標的現係為第三人黃OO及黃OO等2人使用,惟未可知悉第 三人是否曾與其他共有人定有使用借貸或租賃契約關係,本件第三人占有使用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 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5.
拍賣之建物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嚴重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等特殊情 事,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附近詢查,以為投標之參考。 六、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後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6.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若有2人以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應 以抽籤決定之。
7.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海豐崙段海豐崙小段 408-11地號
119 m2 × (1/1) × 23,500 元 - 576 萬元
= -29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7
1拍 不點交
53.2 坪 / 585.7 萬
2025/6/19
2拍 不點交
35.4 坪 / 198.5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4 坪 / 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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