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751地號土地不臨路,部分為無門牌之鐵皮屋建物坐落,部分雜草,部分空地,土地幾乎被相鄰建物阻隔,難以到達。據債權人代理人稱751地號土地現無人使用,其上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本標別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751地號土地建物坐落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
3.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
4.
依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所示,751地號土地全筆為法定空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玖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