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良39688

苗栗縣後龍鎮溪洲段9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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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7.4
保證金:
41.5
總坪數:
59.7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59.7 坪
總現值:
147.9 萬
拍後增值:
-5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溪洲段 91地號,面積 1,183.5 m2,持分 1/6,207.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29,總底價 360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2拍,2025/5/27,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7.6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3拍,2025/6/24,總底價 230.4萬,保證金 46.1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應買,2025/7/4~2025/10/3,總底價 230.4萬,保證金 46.1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4年2月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有三合院坐落(門 牌:石螺仔14號),另有部分巷道、部分空地。
2.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溪洲段 91地號
1,183.5 m2 × (1/6) × 7,500 元 - 207.4 萬元
= -5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9
1拍 不點交
16.5 坪 / 350 萬
2025/8/19
1拍 點交
5.3 坪 / 80 萬
2025/8/21
2拍 點交
142.5 坪 / 84 萬
2025/8/19
特拍 不點交
34.5 坪 / 14.4 萬
2025/8/7
特拍 點交
19.1 坪 / 7 萬
2025/8/7
2拍 部分點交
2,040.6 坪 / 1,081.7 萬
2025/8/7
2拍 不點交
130.7 坪 / 3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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