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51二

彰化縣社頭鄉山清段1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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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3 ~ 2025/09/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5.6
總坪數:
367.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67.3 坪
總現值:
86.2 萬
拍後增值:
-41.8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社頭鄉 山清段 141地號,面積 2,428.1 m2,持分 1/2,12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3,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5.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土地上有鐵皮建物、巷道、果樹。另據債權人之代理人稱,建物、果樹為共有人所有及種植。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3.
上開不動產1宗特別變賣,請投標人具狀應買。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貳拾捌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六、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6.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社頭鄉 山清段 141地號
2,428.1 m2 × (1/2) × 710 元 - 128 萬元
= -4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3拍 不點交
135.9 坪 / 448 萬
2025/7/8
3拍 不點交
1,408.3 坪 / 4,4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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