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日58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20鄰花園東路56巷8弄12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1,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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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3 ~ 2025/09/12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593.6
保證金:
318.8
總坪數:
81.1
坪單價:
19.7萬/坪
持分地坪:
32.4 坪
公告建坪:
81.1 坪
總現值:
165.8 萬
拍後增值:
-85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60.2 坪
附建坪:
4.9 坪
增建坪:
16 坪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25-8地號,面積 17,537.9 m2,持分 61/10000,1,0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20鄰花園東路56巷8弄12號,建號 900,持分 1/1,512 萬
三層:35.75 地下層:59.91 一層:42.16 二層:42.16 屋頂突出物:18.91 合計:198.89 陽台16.28 (住宅、停車空間、RC造)
2.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20鄰花園東路56巷8弄12號,建號 1749,持分 1/1,57.6 萬
一層:19.63 三層:6.40 四層:26.85 合計:52.88 (RC造、鋼架、住家用)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3,總底價 2,490萬,保證金 498萬,坪單價 30.7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1,992萬,保證金 398.4萬,坪單價 24.6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1,593.6萬,保證金 318.8萬,坪單價 19.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民國113年8月13日現場查封時,建物一樓前雨遮、四樓遮雨棚有增建(暫編為1749建號建物)。第三人溫O珍(債務人母親)在場稱:本件建物係由債務人與家人自住,無出租,無出借,地下室係停車位。
2.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建物屋齡約18年,現為住家使用,本件土地上為數十棟集合住宅(劍橋社區)。
3.
上開土地上之其他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本件建物拍定後點交,但如有第三人主張有權占有則不點交,其餘拍定後不點交。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伍佰玖拾參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6.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標的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制範圍,為區分所有建物,依規定建物應與其坐落土地併同移轉予同一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須併同移轉方得為所有權移轉登記之部分而無法辦理本件所有權移轉登記情事,執行法院將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集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暫編第1749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賣以土地及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由請求撤銷拍定(如凶宅、漏水、海砂屋等),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注意並審慎評估。
11.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25-8地號
17,537.9 m2 × (61/10000) × 15,500 元 - 1,024 萬元
= -85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1拍 不點交
264.8 坪 / 1,200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1,427.4 坪 / 310 萬
2025/7/8
1拍 點交
2,690.1 坪 / 1,200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69.5 坪 / 290 萬
2025/7/1
1拍 點交
1.8 坪 / 1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8.4 坪 / 10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1.4 坪 / 8 萬
2025/7/1
2拍 點交
15.9 坪 / 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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