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雙57591

新北市三芝區福海段19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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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8 ~ 2025/10/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
保證金:
7
總坪數:
17.1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17.1 坪
總現值:
31.7 萬
拍後增值:
-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福海段 197地號,面積 565.9 m2,持分 12/120,3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8,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5/6/25,總底價 42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3拍,2025/7/23,總底價 34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8月21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97地號土地位於三芝 區淡金公路巷內,土地上有新北市三芝區海尾11號一層磚造建物占用。上開建 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 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2.
應買,請應買人出價。
3.
聲明應買價額合計新臺幣:340,000元。
4.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 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 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5.
無抵押權登記。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114/7/28-114/10/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福海段 197地號
565.9 m2 × (12/120) × 5,600 元 - 34 萬元
= -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點交
10.9 坪 / 184 萬
2025/8/13
2拍 點交
526.7 坪 / 674.4 萬
2025/8/13
2拍 點交
73.9 坪 / 95.2 萬
2025/8/6
3拍 點交
21.9 坪 / 32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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