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稱261地號土地上有溫室座落,溫室屋頂有太陽能板,第三人陳報同 地段261地號、558地號、559地號土地現出租給第三人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 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拍定後之法 律關係請自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依雲林縣政府函文,所拍賣261地號土地,經查已為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 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 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