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春116012二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477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1拍 不點交 待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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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2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
保證金:
1.2
總坪數:
3.1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3.1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3.1 坪
其他內容:
2層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477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493,持分 1/10,6 萬
1層樓:49.672層樓:49.67屋頂突出物:2.64合計:101.98 (2層樓房)
法院筆錄 (7)
2.
依113年11月22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書記官於當日9時40分許會同員警及鎖匠開鎖進入執行 標的建物內查看:該建物顯久無人居住,為空屋、屋況老舊、無水電,二樓前方窗戶破損、後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該建物占 用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管理之國有水源段733地號土地之使用權源不明(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 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建物拍賣其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8.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 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繳 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鄰近待拍
2025/7/16
1拍 不點交
35.7 坪 / 470 萬
2025/7/9
1拍 點交
26.9 坪 / 1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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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部分點交
22.8 坪 / 17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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