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乾64554一

彰化縣線西鄉重興段38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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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8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22.8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22.8 坪
總現值:
50.4 萬
拍後增值:
-26.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線西鄉 重興段 384地號,面積 1,204 m2,持分 10/160,76.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21,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2拍,2025/6/11,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土地上有數間建物,部分空 地,部分雜林。債權人稱,建物係共有人所有,並由承租人使用中。因債務人 未實際占用,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 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 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線西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 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5.
依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函記載,拍賣之土地依地籍圖面積為1231平方公 尺,圖簿面積不符,應以實地測量為準。此部分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線西鄉 重興段 384地號
1,204 m2 × (10/160) × 6,700 元 - 76.8 萬元
= -2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3拍 不點交
19.1 坪 / 64 萬
2025/7/9
3拍 不點交
26 坪 / 48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32.3 坪 / 62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415.6 坪 / 478.7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217 坪 / 249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22 坪 / 7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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