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乾64554一

彰化縣線西鄉重興段38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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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 2025/10/0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8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22.8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22.8 坪
總現值:
50.4 萬
拍後增值:
-26.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線西鄉 重興段 384地號,面積 1,204 m2,持分 10/160,76.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21,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2拍,2025/6/11,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3拍,2025/7/2,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土地上有數間建物,部分空 地,部分雜林。債權人稱,建物係共有人所有,並由承租人使用中。因債務人 未實際占用,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 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 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線西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 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5.
依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函記載,拍賣之土地依地籍圖面積為1231平方公 尺,圖簿面積不符,應以實地測量為準。此部分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線西鄉 重興段 384地號
1,204 m2 × (10/160) × 6,700 元 - 76.8 萬元
= -2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30
1拍 不點交
21.4 坪 / 170 萬
2025/9/30
1拍 不點交
5.7 坪 / 50 萬
2025/9/24
1拍 不點交
327 坪 / 380 萬
2025/9/30
2拍 不點交
62.4 坪 / 144 萬
2025/9/24
3拍 不點交
25.1 坪 / 131.8 萬
2025/9/25
3拍 不點交
58.3 坪 / 17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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