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建物(非拍賣標的)坐落。惟相關實際情形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建物等均不在拍賣範圍, 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7.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農地重劃區內耕地之拍賣,該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 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之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 條例第5條規定定之;又拍定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買受時,他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購權。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抽籤決定之。惟主張優先承購時,須提出其符合前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能准許。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 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