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建物位於中英大樓內,屋齡約49年,整體保養情況欠佳,查封時債務人未現實占用,鐵捲門拉下未開啟,無從確認屋內狀況,拍定後不點交。 債權人詢問鄰人得知,本件建物似有人在屋內死亡,不確定是否為非自然死亡。又依臺中 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國113年10月18日函所附警員職務報告及債權人所提供相關資料, 上開建物經歷921地震,曾發生多次火災,造成多人死亡,經臺中市政府列為危樓,自83年 發生火災後,二樓以上樓層封閉禁止使用。六、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 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不動產之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於投標前實際前往標的物所在地察看並探訪其現況,慎重決定是否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