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丁標標的於民國113年8月29日查封時,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位於新社路編號古社F0084GD38電線桿前方農地,現休耕中。 本件丁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請投標人查明注意,於拍 定後不點交。
2.
丁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 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 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丁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丁標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4.
丁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