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3木168291

新北市林口區麗林段463-1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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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84
保證金:
717
總坪數:
106.4
坪單價:
33.7萬/坪
持分地坪:
106.4 坪
總現值:
2,213.1 萬
拍後增值:
-1,37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林口區 麗林段 463-1地號,面積 351.8 m2,持分 1/1,3,584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7/2,總底價 7,000萬,保證金 1,400萬,坪單價 65.8萬/坪,流標
2拍,2025/7/30,總底價 5,600萬,保證金 1,120萬,坪單價 52.6萬/坪,流標
3拍,2025/8/27,總底價 4,480萬,保證金 896萬,坪單價 4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標的經本院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63-1地號土地位於路燈定 位編號371459號路燈之前方空地,上為雜草,無建物占用。本件拍賣土地未經 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 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 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本件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2.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 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 買者,以抽籤定之,請應買人注意。
3.
拍賣土地業經辦理土地重劃,編定為第二種住宅區。六、拍賣土地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查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應買人應予注 意。
4.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 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5.
本件標的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 無增減私權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 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6.
本件標的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 減私權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 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 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林口區 麗林段 463-1地號
351.8 m2 × (1/1) × 62,900 元 - 3,584 萬元
= -1,37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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