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93一

雲林縣水林鄉天保段103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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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5
保證金:
10.3
總坪數:
102.8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02.8 坪
總現值:
33.9 萬
拍後增值:
-1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水林鄉 天保段 1039地號,面積 1,646.8 m2,持分 1/8,12.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水林鄉 天保段 1042地號,面積 718.4 m2,持分 1/8,26.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雲林縣 水林鄉 天保段 1043地號,面積 354.7 m2,持分 1/8,12.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1,總底價 64.3萬,保證金 12.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1043地號土地合併使用,1039地號土地上有果樹、菜園及工寮,1042地號土地上有數棵火龍果樹、部分為菜園,1043地號土地種植蒜。據債權人代理人陳報,
3.
1043地號土地相連,種植短期蔬菜,1039地號土地上有工寮。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之1039地號土地為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故私法人應提出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5.
1039地號土地係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6.
第426條之
7.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8.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水林鄉 天保段 1039地號
1,646.8 m2 × (1/8) × 670 元 - 12.5 萬元
= 1.3萬元
2.
雲林縣 水林鄉 天保段 1042地號
718.4 m2 × (1/8) × 1,500 元 - 26.1 萬元
= -12.6萬元
3.
雲林縣 水林鄉 天保段 1043地號
354.7 m2 × (1/8) × 1,500 元 - 12.9 萬元
= -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3
1拍 不點交
585.2 坪 / 41.1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27.4 坪 / 6.5 萬
2025/7/2
3拍 點交
151.5 坪 / 5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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