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豪42617一

新竹縣新豐鄉豐福段374地號

1拍 不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136
  • 70 點閱
  • 0 列管
  • 2025/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
保證金:
27.2
總坪數:
45.3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45.3 坪
總現值:
100.3 萬
拍後增值:
-3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豐福段 374地號,面積 2,665.4 m2,持分 4793/85296,136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5/5/26,停拍
法院筆錄 (10)
2.
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 賣土地部分有一大型之三合院舍(門牌:為新豐鄉埔頂229號)坐落、部分有私 人道路,其餘部分則為空地、雜草地、雜樹林。惟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 圍,其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本件拍賣土地之範 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 處理。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分
4.
2標,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順序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債權等,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 銷。如有兩順序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 執行債權等,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土地之編地使用種類: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六、拍買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0.
本件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惟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多 數共有人願優先承買者,則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11.
本標次道路部分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 等,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查明,並日後自行承擔該使用限制。
12.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 權。
13.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豐福段 374地號
2,665.4 m2 × (4793/85296) × 6,700 元 - 136 萬元
= -3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43.5 坪 / 4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8.1 坪 / 268.8 萬
2025/7/2
3拍 點交
211.8 坪 / 150.4 萬
2025/6/20
3拍 不點交
15.1 坪 / 92.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竹縣新豐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