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庚4707

雲林縣四湖鄉三姓段213地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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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8 ~ 2025/10/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3.6
保證金:
36.8
總坪數:
1,024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024 坪
總現值:
182.8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三姓段 213地號,面積 3,385 m2,持分 1/1,183.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29,總底價 286.8萬,保證金 57.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6/19,總底價 229.5萬,保證金 45.9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7/10,總底價 183.6萬,保證金 36.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停拍,2025/7/30,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之213地號土地現為養殖魚池,於本院至現場勘察時池內有養殖水產, 土地附近有高壓電塔。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拍賣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 目前用來養殖吳郭魚,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倘債權人所述屬實,則拍定後得 點交之。惟若嗣後發現有依法不得點交之事由,本院仍不點交。
2.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3.
本件拍賣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 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 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 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 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 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現為魚塭使用,其內水產養殖物及土地上之工作物非拍賣範 圍,又魚塭之邊界與土地之地界未必相符,未經鑑界無從確定權利歸屬,應買 人應於應買前至現場勘察。
4.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三姓段 213地號
3,385 m2 × (1/1) × 540 元 - 183.6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3
1拍 不點交
738.3 坪 / 206.7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68.5 坪 / 46.5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29.8 坪 / 20.2 萬
2025/8/14
特拍 不點交
668.5 坪 / 9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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