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實153331

台南市鹽水區土庫84號3樓之14

2拍 部分點交 待拍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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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68
保證金:
13.6
總坪數:
6.5
坪單價:
10.5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公告建坪:
6.5 坪
總現值:
5.8 萬
拍後增值:
-1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5.1 坪
附建坪:
1.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水秀段 391地號,面積 835.7 m2,持分 106/10000,20 萬
(農業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台南市鹽水區土庫84號3樓之14,建號 147,持分 1/1,48 萬
三層:16.90合計:16.9 陽台4.46 (4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3,總底價 85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1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經債務人在場稱:該建物原由其母出租他人使用,但現場遺留物品狀況,租 客似乎已搬走,建物現無人居住為空屋,屋內堆放雜物及廢棄物,大門旁牆壁有壁癌,另 表示現場建物之門牌「3樓之15」為懸掛錯誤,建物門牌確實為3樓之14。
2.
另估價報告書記載整體建物及社區公共環境維護稍差。上開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拍定後建物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土地不點交。
3.
拍賣之不動產係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道路用 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 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 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 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水秀段 391地號
835.7 m2 × (106/10000) × 6,603 元 - 20 萬元
= -1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2拍 不點交
352.8 坪 / 192 萬
2025/6/18
3拍 點交
230.4 坪 / 1,536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7.3 坪 / 64.6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6.1 坪 / 5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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