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癸55212

彰化縣和美鎮倡和街83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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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 2025/11/05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321.3
保證金:
64.3
總坪數:
22.6
坪單價:
14.2萬/坪
持分地坪:
6.1 坪
公告建坪:
22.6 坪
總現值:
76.3 萬
拍後增值:
-149.9 萬
主建坪:
19.4 坪
附建坪:
3.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和西段 17地號,面積 81 m2,持分 1/4,226.2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和美鎮倡和街83號,建號 796,持分 1/4,89.6 萬
一層:49.98二層:62.78三層:62.78四層:42.30騎樓:15.75合計:233.59 陽台:38.12平方公尺。 (4層鋼筋混凝土造、騎樓、店鋪、住宅)
2.
彰化縣和美鎮倡和街83號,建號 1021,持分 1/4,5.4 萬
地面層:4.28四樓層:18.39合計:22.67 陽台4.83平方公尺
拍賣紀錄 (5)
1拍,2025/5/28,總底價 502萬,保證金 100.4萬,坪單價 22.2萬/坪,停拍
停拍,2025/5/23,停拍
1拍,2025/6/18,總底價 502萬,保證金 100.4萬,坪單價 22.2萬/坪,流標
2拍,2025/7/9,總底價 401.6萬,保證金 80.3萬,坪單價 17.7萬/坪,流標
3拍,2025/7/30,總底價 321.3萬,保證金 64.3萬,坪單價 1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據在場人(即債務人之姊)稱債務人已不知去向,現場建物由其家人居住 使用。
2.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12,8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聲請狀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人。
3.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本件拍賣標的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定人日後不得 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六、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 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 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5.
建號1021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 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 訴請拆屋還地之相關危險。
6.
以債務人應有部分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和西段 17地號
81 m2 × (1/4) × 37,688 元 - 226.2 萬元
= -14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33.4 坪 / 22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27.9 坪 / 155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40.2 坪 / 241 萬
2025/8/19
1拍 部分點交
984.3 坪 / 4,000 萬
2025/8/19
1拍 點交
396.6 坪 / 1,600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265.6 坪 / 700 萬
2025/8/19
1拍 點交
437.1 坪 / 2,100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8.6 坪 / 3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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