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24地號土地上有四棟相連之磚造建物(門牌:和美鎮彰美路6段363巷
4.
8號)坐落,2號建物旁有一鐵皮增建物,部分土地上有種植短期作物;
5.
826地號土地上有搭建鐵皮鳥舍一座,無門牌號。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非在拍賣之列,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826地號土地均為都市計畫農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8.
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全部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惟拍定人如不同意,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行使優先承買權。
9.
土地尚欠繳書狀費、登記費、複丈費,繳清後繕狀,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