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於民國92年6月25日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稱883地號土地為空地;另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1月4日履勘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稱883地號土地為黃厝路20─
3.
20─66號前方既成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