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4土地相連,為雜草,其上有一個廢棄小型雞舍,編號
8.
4土地目前作為空地使用,路邊以圍牆圍起。嗣據債權人代理人陳報編號
9.
6土地均為道路的一部分,編號2土地上有廢棄不用的雞舍,編號4土地為堆放雜物置物區。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又上開地上物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地上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12.
6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據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土地位於苓子寮農地重劃區內,無積欠土地重劃工程費及差額地價。
1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1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