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456

臺南市將軍區巷口段一小段74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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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2
保證金:
5.3
總坪數:
16.3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16.3 坪
總現值:
22.6 萬
拍後增值:
-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巷口段一小段 747地號,面積 485 m2,持分 1/9,26.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20,總底價 40.8萬,保證金 8.2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5/9/10,總底價 32.7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4年5月2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47地號土地現上有兩棟三合院(門牌和巷
2.
38號)及部分屋前空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747地號西側臨約4公尺道路,南臨約5公尺和巷,現況有未辦保存建物。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巷口段一小段 747地號
485 m2 × (1/9) × 4,200 元 - 26.2 萬元
= -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7
1拍 點交
52.8 坪 / 596 萬
2025/10/8
1拍 點交
525.1 坪 / 210 萬
2025/9/24
1拍 不點交
10.4 坪 / 171 萬
2025/10/1
2拍 不點交
45.1 坪 / 51.2 萬
2025/9/24
2拍 不點交
26.1 坪 / 350.4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657.9 坪 / 300 萬
2025/9/30
3拍 不點交
30.3 坪 / 30.1 萬
2025/9/30
特拍 不點交
73.3 坪 / 51.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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